1.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有:学术学位的11个学科门类的127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的14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3个专业领域(即专业代码(6位数)的第3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考生报考时应注意两大类别的选择。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凡属专业学位领域的备注栏均有注明。
2.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数未定,实际录取人数需综合教育部下达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考后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栏内数字为拟定且供参考,学校对最后录取数或有调整。院系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接收推荐免试生数,视推荐免试生生源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的约60%。
3.我校2013年新招生专业(领域):050204德语语言文学(学术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055101英语笔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055102英语口译(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单位:外语学院)。
4.我校初试科目设置变化:0401**教育学学科专业、0402**心理学学科专业、0602**历史学门类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一(第三单元),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083500软件工程学科专业的业务课二(第四单元),均使用学校自命题试卷,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统考卷考试大纲。
5.考试科目中凡有选考的(即“......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注意选择。
6.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可自主设置专业和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业,专业代码后两位为“Z* ”和“J* ”,专业名称前标注“★”号,相关专业的备注栏有说明。
7.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一般为全日制。
金融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8.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院系所等)内按专业统一招生。
我校历史学系“中国史”“世界史”学科按研究方向招生,即按研究方向(不按学科)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数学系实行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我校光学专业按专业(不按招生单位)统一招生、即不按物理学系和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列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可以是物理学系或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校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按专业统一进行。
9.我校2013年招收的专业学位(不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四个专业的非定向生)研究生需交付培养费。
我校2013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录取为非定向的不需交付培养费,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或委托培养的需交培养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另定。
10.根据国家教育部的全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文件、以及上海市的有关工作规定,我校稍后另编有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推免生事等,请所有考生报名前务必阅知。
我校招生简章的内容有:培养目标、招生专业、计划说明、学制、培养方式、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安排、录取办法、学费说明、学业学位、毕业就业和其他内容。
我校报名办法的内容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设置、详细办法、注意事项。
我校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的报考办法内容有:普通计划、专项计划、直博生。
1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
报考我校传播学院(广播电视(书法视觉艺术))、美术学系(美术(艺术硕士))、音乐学系(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硕士))、设计学院(设计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艺术研究所(美术(艺术硕士))的考生,初试科目有实践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内必须来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并必须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试。
美术学系(美术学(学术学位))、艺术研究所(美术学(学术学位))的初试科目是理论考试、无加试实践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按规定选择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内必须来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并必须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试。
上述考生的具体报名办法,稍后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的“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上述考生以外的考生的报考点选择是: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既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点,也是初试点。
12.我校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设置为:①高职高专(大学专科)(不得跨专业)毕业满2年(至2013年9月)或以上,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他应试语种四级),如应试语种为二外的也需提供应试语种四级证书,③高职高专(大学专科)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学习过与报考专业相关(亦不得跨专业)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上述条件①②③为报名时必备。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本科结业生和高中起点本科的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去①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和本科网络教育未毕业的人员(即在2012年11月14日前现场确认时未能出示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我校按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即上述①②③项)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上述第12款报考条件的设置,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
凡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以上第12款所涉及人员)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来上海报考,即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在规定日期内来上海考点(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备齐上述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时,必须先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报名资格审核,如获准考,考试也必须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参加。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请提前电询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部分院校有全日制的2013年6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学生(不含2013年6月毕业的各类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本科所在学校认可此类学生属教育部招生简章和我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学生如报考我校,则以“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上述第12款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即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人员考生,即不需浏览、也不需对照上述有关同等学力人员的报考条件和办法。
考生如对本人的学历证书有疑,应自行先至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我校在招生全过程不鉴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的真伪,仅查验考生是否持有所填报名信息相应的学历证书。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报名现场确认时、初试时、复试时、录取时......(即报名至录取全过程的任何时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如未通过学历认证,我校可以在招生全过程的任一环节停止此环节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教育部在录取阶段审查录取名单时,考生如被通知需作学历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考生必须遵照执行,如未通过学历认证,则取消录取资格。
录取为研究生后就读时,如被查出所填学历或学历证书作假,或被通知需作学历认证(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而未通过学历认证,则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学业。
1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工作有关信息: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推荐免试、报名办法、成绩查询、复试安排、调剂信息、录取事项,往年报名录取情况、招生院系所联系电话、考生常见问题解答等,务请考生在招生工作相应的日期内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如有变更,以最新刊载为准。
14.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新的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15.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研究生